海外工作

海外工作的現實

相信有定期關注小弟部落格的可能都知道,我其實非常少分享關於自己工作本身細節或是職場生活,一方面是因為很多事情因為專業倫理不太方便,另一方面也是因為覺得這些事情牽涉自己隱私也不見得太有趣。不過這禮拜我想分享一下公司最近發生的事,讓大家感受一下海外工作的現實。

這個禮拜在公司的氣氛有點詭異,因為管理階層會宣布下一階段的策略目標,而大部分人的也預期,會有相對的「組織重整」。說實在的這也不是什麼新鮮事:自己在這個公司待得夠久,也看過了不少次所謂的「組織重整」,也知道這是怎樣一回事。反正有點規模的公司,削減成本跟縮減人事在現在的時代感覺已經是例行公事,所以也算見怪不怪。

比較不同的是,這次幾乎沒有什麼風吹草動,雖然八卦依舊流傳,不過始終沒有什麼比較確定的感覺;有些同事還開玩笑說,會不會管理階層就說,我們覺得現在的經營方向很好,所以不需要改變什麼。

但最終的結果比很多人想像的劇烈:除了大規模的組織重整外,還少不了牽涉了相當程度的人事精簡。雖然我自己本身跟一起工作的同事沒有異動,但看到一些其他部門認識的同事被影響到,多少還是有點五味雜陳。

當然我知道,不管在哪裡工作,這樣的風險都是存在的。在台灣的人可能還會說,歐洲的勞工權利一定比台灣好很多,資遣費應該相當優渥吧?

的確,許多人的聘僱合約都是所謂的「永久合約」,但這並不代表公司沒有辦法資遣你。公司如果要資遣人,必須要先諮詢過公司工會,取得其同意。而就在我自己公司多年的經驗,工會很少會反對公司這樣的要求(這點跟德國還有法國皇帝大的工會還是有所差別的),所以基本上幾乎就是公司說了算數。這樣看起來,所謂的「永久合約」,某些程度上一點都不永久,跟我們在台灣一般認知的聘僱合約其實沒啥差別。

至於遣散費,除非公司的集體勞動協議(CAO, Collectieve Arbeidsovereenkomst )有明文規定,不然依照政府勞動法規的規定是這樣的:

  • 你必須被雇用超過兩年
  • 遣散費算法:月薪乘以年資
  • 年資算法:前十年每半年可以領1/6月薪(所以每年領1/3月薪),十年後每半年可以領1/4月薪(所以每年領一半月薪),但五十歲以上的人算法不同
  • 計算月薪的時候,必須包含休假津貼(holiday allowance)和固定分紅
  • 遣散費最高為79,000歐元,但如果你的年薪比這個數字高,最高可以領到你的年薪

雖然最後的數字看起來很驚人,但是如果認真來算的話:一個在同一間公司工作六年的人,其實也只能領到兩個月月薪的遣散費而已。

當然有些公司的集體勞動協議會有比較優渥的資遣條件,許多公司也會有相關的支持功能,來幫助你尋找公司內部或外部的新工作(我們公司是為期四個月)。但說實話,這樣的情況或許還是跟很多人想像的勞權高張的歐洲有點差異。

但對一個在荷蘭工作的台勞來說,遣散費多少反而不是那麼重要,最可怕的是,你會失去你的工作簽證。由於荷蘭的高技術移民簽證(大部分外籍勞工的情況)是跟工作綁定的,一但你失去工作,也就失去了在荷蘭長期居留的資格,代表你可能必須在極短的時間(目前法律給予三個月的找工作期)內被迫離開荷蘭:試想你已經在這裡買了房子、成家立業,這樣美好穩定的生活,是有可能在一夕之間,因為被資遣而變調的。這樣的風險,是許多沒有在海外工作的人,無法想像的現實。而自己這幾年在荷蘭的生活,其實也在身邊看過一些這樣的例子(說實話也是因為這樣,讓我決定要拿荷蘭護照)。

最後我想說一下資遣這件事,當然這對當事人是很難消化的一件事。但這些年來有了些經歷,多少也瞭解運氣對這件事的影響性。套句我同事說的:

I have been through this. It’s not personal and there can be lots of reasons: company strategy, politics and sometimes even luck. You just need to be in the right place at the right time and this can be difficult sometimes.

或許在成為一個真正professional的路程上,這樣的修行都是必要的吧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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